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附表一:2017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附表二:2017年洞口县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
除满足普通计划的所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