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专招生网从江西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西2014年中考优惠政策出台。据了解,本次加分最高项目为烈士子女加20分,其中体育优惠生获奖期限为2009年9月—2014年5月,所有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优惠,不能累计加分。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可加10分
据悉,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
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10分,具体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其他优惠政策还包括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此外,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将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