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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

来源:江西中专学校      时间:2013年01月16日      阅读:         复制链接      字号:

  简介根据《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专业估价人员是指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审定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人员。目前,我国房地产估价人员职业资格有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两类。作为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估价人员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扎实的估价理论知识,有丰富的估价实践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编辑本段注册管理1、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的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凡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4、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5、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6、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编辑本段证书注册及常见问题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几年内注册不需要继续教育?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3年内(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要继续教育。

  2、逾期几年注册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继续教育满足必修课60学时和学时学时。其中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实施的30学时的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其余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30学时的选修课的继续教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选定的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

  3、高校老师取得执业资格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高校老师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教师证复印件;

  (5)所在高校出具从事房地产估价教育或研究的证明;

  (6)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延续注册继续教育需要达到什么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暂行)规定;在一个注册期内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

  5、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里身份证号有误,如何处理?

  (1)如果是由于身份证15位转18位出现不一致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号更改证明,并和更改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上报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2)如果考试与注册时身份证号一致的,请将身份证号更改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上报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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