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针应着眼于学前儿童的开展
2.方针的内容和要求,在方向上应与总方针、年龄阶段方针相一致。
榜首,应涉及到常识概念的学习,包含所获得常识的数量和品种,以及操作这些常识的技术和才能;第二;情感情绪的培育,包含兴趣、情绪和价值观等方面的改变。第三,才能的练习,包含组词成句的才能和在详细语境中运用言语的才能。
教育活动方针一般可以用儿童学习行为改变进行表述。一个恰当的方针应能成功地向他人表达教师的教育意图,应便于观察者在活动后经过学前儿童的行为改变加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