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加大投入,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快速增长。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2年实现4%目标的战略要求落到实处,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就是要抓紧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偏低,财力相对更显紧张。在这种情况下,
要实现4%目标,必然给各级政府财政带来很多困难。然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4%的重大决策,是各级政府财政工作的刚性任务,多大的困难也要克服。
我们认为,只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
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
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