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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专学校在全国率先实行“中职全免费”政策

来源:江西中专招生网 时间:2013年01月21日 阅读:  复制链接 字号:

    成都1月5日,在测试网络中于11月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策,而调整的范围,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未来,除了民办学校三年级学生和艺术表演专业的学生,??其余的全部高职学生不交学费。

    10月下旬,四部委联合下发意见,作出安排,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的范围,并调整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和社厅联合下发的“通知”,以进一步提高系统的国家助学金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策,各级地方应确保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的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在今年11月底前。已收取2012年秋季学期补助免学费政策的学生,符合学生应支付的补贴政策,在2012年12月31日,应退还,并完成付款。 2013年春季学期赠款,财政援助拨款之日起30日内核发。

    读非表演艺术类公职后不交学费

    自从两年前,全省中职免费步行走在全国前列,全省的基础上,国家新政,在全国率先实施职业全免费“的政策的实施,从秋天开始2012年学期,不再区分户籍的学生在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全职学生身份,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学生免收学费(艺术表演的学生除外)。

    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当地同类型的专业公司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与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经批准的学费标准可提供经济援助的金额的一部分,学校继续向学生收取。

    全面的政策实施后,免学费,免学费,学校的收入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的基础,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政策应资助学校的财政资金,省财政厅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省,市,县各级财政共享的基础上的。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

    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职业学校国家补助资助对象由一个全职的正式入学第一和第二年级的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城市家庭在农村地区(含镇)学校,逐步调整全职正式学籍,二年级在学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全省按照国家政策和本省实际的精神,特定的情况下,适当放宽享受的范围内,具体如下:

    为了切实减轻贫困地区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列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2011-2020年)”的11个贫困地区和西藏“两州一县职业学校年级学生奖学金享受范围的放宽县学生“,而不是包含受限制的农村学生。

    为了保持全省“9 +3”政策的连续性,“9 +3”学生包括所有津贴,享受??来自贫困家庭的范围内,“20%的比例”的限制。按照既定的政策,“9 +3”全额支付标准的大一和大二学生(包括内地自治县,国民待遇县),三年级学生(不包括大陆自治县,国民待遇县)的标准减半。

    为了照顾的特殊困难的学生,3个省级职业学校的特殊学生,大二,包括所有的补助金享受范围从贫困家庭,“20%”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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