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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五年一贯制连读学校(2)

来源:江西中专招生网 时间:2018年11月13日 阅读:  复制链接 字号: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对进档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参见2018年在各省公布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7-63526359 0377-63526059
学校网址:http://www.nym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nymc.edu.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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