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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年江西南昌技工学校-公办职业技校-高级技工学校(2)

来源:江西中专招生网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阅读:  复制链接 字号: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招办审核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4年3月1日前出生)。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招委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各考区招办和省招办进行公开公示。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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